一、中都镇2024年生产生活用水项目(设计服务)将在屏山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建设,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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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屏山县中都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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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都镇新建抗旱机井人饮项目、建立村安全饮水工程、中都镇民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都镇丰收村新建蓄水池项目、中都镇筒车坝村龙洞堰渠道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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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中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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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至完成项目审核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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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中都镇新建抗旱机井人饮项目:新建机井12座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建立村安全饮水工程:新建50m³水窖4口;中都镇民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100方蓄水池2口,管网4000米;中都镇丰收村新建蓄水池项目:蓄水池2口,泡通湾100m³蓄水池1口,到长坪100m³蓄水池1口;中都镇筒车坝村龙洞堰渠道整治:整治维修龙洞堰,长4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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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配套资金 |
102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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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资金 |
3.57万元(项目配套资金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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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邀请方式 |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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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请各竞标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该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对竞标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竞标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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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 |
中都镇2024年生产生活用水项目(设计服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职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以来水利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在建或已完成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业主方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4年4月1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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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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