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龙湖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01.965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造价约201.965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堆渣浮石清理、围栏防护、种植土回填(一类土)、蓄水池修筑、警示牌设置、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晋江市龙湖镇“三区两线”南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约201.9659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01965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苗木管护期为通过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中 级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3 月 29 日08时00分至2024年 04月 10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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