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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科普基地、海绵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WQCG2024-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 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科普基地、海绵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4-054 项目名称: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科普基地、海绵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24万元 最高限价:399.2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单独配置;(3)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并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的有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到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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