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涟水县高沟镇交通信号灯与智慧版技防城-智慧乡镇(一期)技防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沟镇路口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高沟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主要是对高沟镇13个交通路口路段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建设提升(包含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四处高清卡口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23日;
2.1.5其他: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高沟镇路口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的“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雷达微波检测器)需无缝对接涟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信号灯控制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涉及的前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900万生态环保卡口抓拍一体化摄像机、900万电子警察抓拍一体化摄像机、全景相机、终端主机、交通信号灯)采集的视频、图片等数据无缝接入涟水县公安局涟清感知大数据平台,并满足市县各级警种业务实战需求;
项目涉及监控杆件、挂杆箱、横臂、手井、交换机等满足实战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2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3自2022年3月29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6、3.7、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8.4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4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