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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贡嘎路改造、陕西路改造、迎宾路改造、德吉路改造、人民路改造、双拥路改造、强拉路改造、扎曲藏布路改造、未命名规划道路(汽车站外土路)改造、普兰广场改造、县政府院改造、嘎入检查站牌坊、智慧交管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1 项目名称: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

2.3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贡嘎路改造、陕西路改造、迎宾路改造、德吉路改造、人民路改造、双拥路改造、强拉路改造、扎曲藏布路改造、未命名规划道路(汽车站外土路)改造、普兰广场改造、县政府院改造、嘎入检查站牌坊、智慧交管系统。(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均以概算批复为准);

2.4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7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工程项目投资估算:13668.4万元;

2.6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勘察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工作(含项目后评审(若需要));

2.8工程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市政工程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3.3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本项目至少需配备勘察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各分项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2)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或季度报表);(3)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须提供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后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获取时间: 2024-04-01 18:00   --   2024-04-0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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