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232620240001U7
项目名称:望谟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人设+”标准化服务站运行管理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401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通过整合资源建设20个“人社+”村居标准化服务站点,站点内应具备健全的服务制度,齐全的服务设备,完整的服务项目,清晰的服务流程,专业的服务队伍,为辖区内群众就业提供针对性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标项一
标项名称:望谟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人设+”标准化服务站运行管理项目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望谟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人社+”标准化服务站运行管理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运维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为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为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 号文件所规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4月10日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