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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氢能装备分公司(机械研究院)氢装分公司干燥纯化装置2024年度框架干燥纯化装置[第2次变更]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31 收藏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3月31日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委托,对氢装分公司干燥纯化装置2024年度框架所需干燥纯化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330-4981-2637-B1

2.项目内容:氢装分公司干燥纯化装置2024年度框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干燥纯化装置1.8MPa 304_2000Nm3/h

1.00

包1-干燥纯化装置

   

2

干燥纯化装置1.8MPa 304_1000Nm3/h

5.00

包1-干燥纯化装置

   

3

干燥纯化装置1.8MPa 304_500Nm3/h

1.00

包1-干燥纯化装置

   

4

干燥纯化装置1.8MPa 304_300Nm3/h

1.00

包1-干燥纯化装置

   

5

压缩机无图零件

1.00

包1-干燥纯化装置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产品交付后,根据生产需求在后期需要进行整改的,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提供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满足技术图纸中的材料、尺寸要求,保证技术无偏差,加盖单位公章。

3.1.8投标人应具备干燥纯化装置相关业绩,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3月20日8:00至2024年4月5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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