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2024年度零星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
A标段: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2024年度零星汽车租赁服务项目(9座(含)以下商务车、轿车/SUV),服务费约22万元/年。
B标段: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2024年度零星汽车租赁服务项目(9座(不含)以上客车(区分座位数)),服务费约6万元/年。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段进行投标,一个供应商可同时投标、中标多个标段,各标段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2.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得高于下表中各车型基础收费及行驶费用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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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车型 |
车型要求 |
车辆品牌、型号 |
固定费用配驾驶员 (元/日/辆) |
超里程收费(200公里以外的部分按元/公里加收) |
租赁费用计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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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标段 |
5座轿车、SUV |
车辆购置裸车原价12-24万元,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行驶里程数30万公里以内,国IV以上排放标准,车况以及外观良好,干净整洁。 |
本田雅阁、大众帕萨特、起亚智跑 |
600 |
1.2 |
A. 半日费用(租车4小时以内且行驶公里150公里以内)=固定费用/2; E、市内用车服务如提供新能源车的,费用按照上表5折计取。 |
A.出盐城市区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按实结算,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需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出差长途食宿由采购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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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座商务车 |
丰田塞纳、别克GL8、传祺M8 |
70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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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标段 |
10~19座中型客车 |
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厂,行驶里程数30万公里以内,国Ⅲ以上排放标准,车况以及外观良好,干净整洁。 |
优质车辆 |
1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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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座以上大型客车 |
优质车辆 |
1200 |
2.4 |
4.采购需求:为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提供零星汽车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同车型车辆的租赁使用(包含驾驶员)),费用根据实际租赁频次和车辆数量结算,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A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供应商需与有劳务资质相关企业签订员工派遣协议;B标段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与有劳务资质相关企业签订员工派遣协议。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18:00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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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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