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沅发改核【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沅江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沅江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沅江市。
2.3建设规模:湿地保护管理工程(宣传牌220块、警示牌120块、导示牌130块、巡护船1艘、双筒望远镜5个、单筒望远镜3个、数码照相机4台、100-400㎜变焦镜头2个、800㎜定焦镜头1个、200-400㎜变焦镜头1个)和湿地修复工程(滨岸滩涂湿地生境营造及鸟类栖息繁殖地恢复136919平方米、沉水植物群落优化249654平方米、挺水植物群落优化41622平方米、生态浮床构建恢复2000平方米);本次招标金额:3463.78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相关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730万元以上的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业绩。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有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8日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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