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北方化验分析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1.2 采购单位
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北方化验分析中心实验室坐落于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实验室主要对废水、废气、废渣样品进行化验分析,面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监测数据。
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推荐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北方化验分析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和评审。
2.2 服务期限:
最晚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北方化验分析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并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2.3 服务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论据充分,评价结论应客观、真实、准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要求,编制主持人及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全职人员,且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注册登记;
(2)业绩要求: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1项以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绩。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信档案中有不合格记录。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3月30日14:00—2024年4月4日15: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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