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金寨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三湾十八道又名“三湾河”,流域面积 218km?,河流长度 35km,综合治理长度18.89km。估算投资为1亿元,设计费约32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初设、施工图及相关专题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6 最高限价:3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3月以初设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业绩内容的,须另附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
备注:投标人的分公司为其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但子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3.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须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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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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