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412-JZSB-C2024-0002
项目名称:西太湖蓝藻围隔移装(移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有效控制蓝藻进入揽月湾周边水域,减轻区域水质受蓝藻的影响程度、建立功能生态区,2020年西太湖街道在其沿线区域设置挡藻围隔。现为进一步扩大原功能生态区域与湖泛防控区域范围,提升湖泛防控能力,可通过对原有围隔移位、重新设置安装围隔位置,从而来扩大原功能生态区域与湖泛防控区域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通用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资格声明《资格承诺声明函》
4.供应商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信用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无需提供。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注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9 00:00 - 2024-04-07 17: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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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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