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公司股权收购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24B2RHF0058
2.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公司股权收购全过程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18万元。
5.采购需求:提供目标公司收购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项目方案,完成项目的调查与论证,开展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资产评估、交易报批、交易谈判及交易文件的草拟、资产交割等项目相关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收购。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质量目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成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有);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法律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拟派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拟派财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或供应商拟派的三位项目负责人(法律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财务项目负责人)近八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6个月)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股权收购项目咨询服务业绩(法律服务或资产评估服务或财务服务均可)(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均有效,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递交报价文件的除外。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本次项目法律服务的供应商;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磋商标段中报价;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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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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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