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长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70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长江(江都界-南官河)开展多波束水下地形测量7次;长江(南官河-泰兴界)汛前、汛后单波束水下地形测量2次。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10月份完成最后一次测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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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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