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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长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长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70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长江(江都界-南官河)开展多波束水下地形测量7次;长江(南官河-泰兴界)汛前、汛后单波束水下地形测量2次。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10月份完成最后一次测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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