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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年产30万吨低品位磷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8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远安县年产 30 万吨低品位磷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费费率报价不高于80%

  5、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处理30万吨低品位磷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本次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维护保修阶段的监理等。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总监人数1 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主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5条规定;

  (3)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

  (4)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 人,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5)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做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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