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讷河市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讷河市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停车场一座,建筑面积约 66000 平方米(设计停车位600个);配套建设门卫60 平方米、消防泵房 340 平方米、物流仓储库 5000 平方米、汽车修理、清洗及维护用房 600 平方米停车场服务区 500;地面硬化 9500 平方米;事故水池2000 平方米; 场内道路及绿化面积 3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监管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力管线工程等。。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设计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633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03月至报名截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6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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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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