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治平畲族乡泥坑畲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明水移民〔2024〕9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治平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宁化县治平畲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治平畲族乡泥坑畲族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治平畲族乡泥坑畲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墙式护岸栏、道路硬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562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 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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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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