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XG-ZB-202430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辖区房屋、地面附着物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辖区房屋、地面附着物拆除工程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72,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拆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72,000.00 | 7,07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辖区房屋、地面附着物拆除工程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辖区房屋、地面附着物拆除工程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声明;(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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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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