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202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门市202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门市202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
项目编号:ymzfcg202403280002
预算金额:壹佰壹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捌元伍角柒分(¥1143478.57元)
最高限价:壹佰壹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捌元伍角柒分(¥1143478.57元)
采购需求:玉门市202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8日 15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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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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