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郧西县大坝河、金钱河、天河刘家湾、激浪河等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HBYX-202403SL-00100100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YX-202403SL-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大坝河、金钱河、天河刘家湾、激浪河等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4】28号、29号、30号、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郧西县大坝河、金钱河、天河刘家湾、激浪河等流域 。 建设规模:大坝河区涉及小流域7条,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7.08平方公里;金钱河区涉及小流域1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5 平方公里;天河刘家湾区涉及小流域2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96 平方公里;激浪河区涉及小流城1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9.17 平方公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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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招标设计图册、工程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等,包括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勘察报告、设计成果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招标人以及评审要求进行设计补充、修改和完善、优化设计等及其他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分部分项验收、设计变更等),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8。其中: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在签订合同后 20 日内完成;招标设计及施工图阶段成果根据项目进展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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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近5年承接过1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类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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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请于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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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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