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围墙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2278.49元
最高限价:852278.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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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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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宁企采磋商(2024)0041号 |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围墙 |
852278.49 |
852278.4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工程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围墙等;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45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5.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0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
3.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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