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DN12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2019)1049号文件《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代码:2019-340163-48-01-019557)
1.4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市级财政30%+企业自筹70%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DN12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061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
2.6建设规模: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DN1200供水管道工程,新建供水管道约1.2公里,其中DN1200球管1129米,DN1200钢管36米及其他口径的支管,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合同估算价:792.6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55.141561万元)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护城路(包公大道-岱河路)DN1200供水管道工程,新建供水管道约1.2公里,其中DN1200球管1129米,DN1200钢管36米及其他口径的支管,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涵盖球管及配件安装、自锚式球管安装、管道基础安装、钢管焊接、勾接点作业、市政道路破除及渣土外运、各种口径阀门安装,以及井室的砌筑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供水(或给水)管道施工业绩,且单个业绩中管径不小于DN800的供水(或给水)管道累计长度不小于500米。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9日00:00至2024年04月22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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