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Y-G2024-0082
2.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数字超高清腹腔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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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万元) |
供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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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字超高清腹腔镜 |
1台 |
110万元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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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声支气管镜、电子胸腔镜 |
1套 |
300万元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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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胃肠镜 |
1台 |
270万元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4.质保期:≥1年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6.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可兼投兼中,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3.3根据投标产品类别,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4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扫描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23:59(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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