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辐射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0000
单位: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低本地α/β测量仪、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防护级)、分析天平、热释光测量仪及2套铅衣(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数量为:一批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十二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不同。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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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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