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加工厂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登录)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加工厂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加工厂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M53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香料烟加工厂环境进行监测(包含:锅炉除尘器后烟尘(气)排放监测、有组织粉尘监测、厂区周围气味监测(恶臭味)、综合废水监测、厂区噪音监测等),提供检测报告(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须明确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排污许可申报监测规范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环境监测试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4年5月—2027年4月),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供应商一年一评价,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服务地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厂(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7项目预算(含税):87198.00元(三年)。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的资质认定证书。批准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
3.13投标人拟派的环境监测人员,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登录)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加工厂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加工厂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M53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香料烟加工厂环境进行监测(包含:锅炉除尘器后烟尘(气)排放监测、有组织粉尘监测、厂区周围气味监测(恶臭味)、综合废水监测、厂区噪音监测等),提供检测报告(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须明确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排污许可申报监测规范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环境监测试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4年5月—2027年4月),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供应商一年一评价,供应商年度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服务地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厂(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7项目预算(含税):87198.00元(三年)。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的资质认定证书。批准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
3.13投标人拟派的环境监测人员,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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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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