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湾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已由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委员会以党委会会议纪要〔2023〕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殷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殷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13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东钱湖镇殷湾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殷湾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70387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 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如有发现,则取消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9: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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