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请登录)受城发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4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日处理市政污泥300吨/天(含水率80%)。污泥处置工艺为“超高压立式压滤机+半干化(圆盘式干化机)+焚烧炉协同焚烧”。
2.4实施地点:大庆市垃圾焚烧厂(大庆市龙凤区红旗二村南侧,东干线和东部排水干渠东侧)红线范围内,焚烧主厂房西侧。
2.5采购范围: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包括起重机设备(含轨道及安装附件)的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安装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起重机本体、无线控制手柄、滑线、电缆、钢轨、压板、夹板、线控操作柄、就地按钮箱、车间内电缆布设(电缆沟、桥架、穿线管、热镀锌管道等材料)、电气自控系统等(具体以附图及设备清单为准)。本标段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艺集成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验收、消缺、仪表的校验、起重机的报检、培训、移交生产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及要求”。
2.6交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超过30日历天。
2.7其他要求:
2.7.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2.7.2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要求在1.0亿元及以上。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含桥式起重机制造及安装修理改造)。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具有3个5吨及以上起重机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合同清单页)的页面。
3.4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供应商的信用查询为准,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进行查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1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报名,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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