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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水美南庄洋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南三路)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水美南庄洋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南三路)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审(2021)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7840957元,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红线宽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双向2车道,本次设计范围HK0+362.723~HK0+686.622,设计路线总长323.899 米;工程造价为7840957元,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4095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 08:30:00至2024年4月8日 08:30: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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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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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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