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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福秀路(X117)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市、区)。

1.2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位于福秀路(X117)段,于道路桩号K21+608-K21+625、K22+670岔路口、K25+215-K25+235、K26+450-K26+629处,为水毁修复项目,公路等级:四级公路,本次设计主要内容有:路肩挡土墙修复,新建钢筋砼护栏,破损路面修复等。

1.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所属组别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1

详见设计图纸

详见设计图纸

本工程位于福秀路(X117)段,于道路桩号K21+608-K21+625、K22+670岔路口、K25+215-K25+235、K26+450-K26+629处为水毁修复项目。

60日历天

1.5(适用于简易招标)工程发包价2444677.2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福秀路(X117)水毁修复工程(重新招标)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考核定级为 C 级、D 级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投标人只能参投 1 个标段(组)。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2.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项目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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