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0747
3.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4.采购人地址:厦门市
5.采购工期:工期为50日历天。
6.采购内容:进行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如电子证书有个人签名处,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8)报价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项目《磋商文件》获取:
(1)
发售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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