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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执法记录仪 购置执法记录仪102部,对讲机92部及设备对应流量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4,******** 78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半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半年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 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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