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为欢庆“五四”青年节,同时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进一步推进学校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拟定于5月份举办一场“红五月”大合唱暨“两红两优”表彰会,初定活动地点在学校雨耕楼前中心广场,户外露天形式,约1500人规模,具体舞台物料配置见附件。 |
| 预算总金额 | 40000.00元 |
二、采购要求
| 交货地址 | *****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不允许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三、响应指标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约定 |
| 3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 |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3年 |
| 5 | 采购需求参数响应 |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参数要求 |
四、报价须知
1.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工时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3.未按照公告要求对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进行响应的、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4.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满三家或以上,不足三家的可再延长一个询比周期或重新安排采购。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不按公告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
6.带有“★”符号,是产品比较重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项;且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需为推荐品牌范围内指定的品牌之一。物料单中提出需提供的相关认证,提供扫描件(附件上传)。
7供应商需自行勘察场地,与需求方沟通好接电,入场通道,地面保护等相关事宜。
8.供应商应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范围,应承接过高校或企业大型文艺演出经历,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附件上传)
9.供应商现场主要负责人员(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承认机构认证的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证书。(附件上传)
10.彩排和正式演出期间需配套专业人员全程跟进服务,灯光、音响、大屏幕操作,节目视频切换、大屏幕同步直播等由服务商负责。
11.若校方现场发现中标单位实际提供产品与报价型号规格不符或有漏项等违约行为,校方有权拒绝付款。
12.活动结束后且中标方无任何违约情形,学校收到中标方提供的等额正规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13.舞台及主屏可能会根据现场情况尺寸略有调整,若增幅过大,据实结算。
14.若晚会因甲方原因取消,校方可在中标方进场前一天取消,中标方需无条件响应。
15.项目实施中出现过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报名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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