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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体化EPC项目(一期)章田寺乡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260000984070

报名截止: 2024-04-01 17: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体化EPC项目(一期)章田寺乡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公安县孟家溪镇、狮子口镇、章庄铺镇和南平镇等;新建三袁水厂,改扩建狮子口水厂,章庄铺水厂;新建供水总平台1处,新建水厂供水平台8处,改造用户端计量设施,新建水质检测监测设施。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40天。】。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公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体化EPC项目(一期)章田寺乡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工程,负责施工章田寺乡范围内土石方工程,并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务】。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范及标准,一次验收合合格,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4月28日,暂定竣工日期:2025年5月17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84天(具体开始时间依据开工报告),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8.付款条件:【乙方每月10日上报上月完成工程量,双方核对完毕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定,扣除甲方为乙方代购的辅助材料及相关费用后支付审定进度款的75%,设计变更增加随进度款一起上报并同期支付,乙方需在15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竣工结算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的95%,乙方需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留5%的保修金,等到保修期2年结束后7天内扣除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 04月 01 日 12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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