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QS-B-2024042
项目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新媒体传播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4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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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 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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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新媒体传播推广项目 |
46.20 |
1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甲方指定服务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无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4 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3.3.5 投标人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主体单位的项目承接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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