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聘请财务审计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聘请财务审计代理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按照约定时间(一周内)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核成果文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聘请财务审计代理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按照约定时间(一周内)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核成果文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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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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