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年路灯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海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年路灯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海安街道辖区
(2)工程规模:对海安街道辖区内路灯进行零星维修,包括:常规照明灯、小电器、电力电容器、中杆照明灯、太阳能板、电池、电缆、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电缆保护管、配管、拖拉管、接触器、杆上控制箱、防雷接地装置、落地式控制箱、接线井、控制开关、路灯号牌、装饰灯、泡沫塑料字、金属字、路灯三遥维修、其他电器等。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维修期限:满足交易发起人需求,当各项零星项目累计总额达到合同估算价或者合同有效期时间满2年该合同自动终止(最终结算价=发包方现场实际签证维修数量*固定维修单价*中标费率)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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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费 率(%)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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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XG202403262171(GK004)001001 |
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年路灯零星维修工程 |
80 |
48.50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日1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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