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材料进销差价率百分比不高于10%、工时单价不高于10元/工时,否则作为无效标书处理。
4、招标范围: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及其他有关汽车的服务。主要车型为轿车、商务车、SUV、皮卡、普通面包车、客车、客货两用车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暂定2年。
6、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最新的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或备案维修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
6.4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要求: / 。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
领取时间: 2024年 03 月 27 日至 2024年 04月 0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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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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