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ASRMYY-20240320-01
四、项目简介
此次广安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保共计26部(其中直梯22部,扶梯4部,但未包括肿瘤科新安装电梯和第二住院楼已停用的扶梯)详见附件2,含清理、润滑、检查、调整、修理在电梯井道内及机房内属于电梯设备与装置以及所有控制、指示、运行零部件等工作。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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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期限 |
单价预算 (元/台/年) |
总预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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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26台 |
2年 |
4700元 |
24.44万元 |
五、采购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5.1采购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采购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采购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采购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采购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7本项目特殊要求:
5.7.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七、报名
7.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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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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