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分公司
广州金茂万科都会四季A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市政道路专业分包工程
招 标 公 告
分项工程:广州金茂万科都会四季 A 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市政道路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 标 须 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内容: 广州金茂万科都会四季 A 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市政道路专业分 包工程,清单量见附件一。具体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且招标方有权调整工程量。
1.3、招标清单:详见招标清单附件一
1.4、招标范围: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茂万科都会四季 A 地块总承 包工程项目市政道路专业分包招标(项目/城市/区域/区间等信息)。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且与中建股份所属各分公司合作中无三条或以上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所属各分公司合作中无两条或以上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三公司无不良记录。
2.3、因我局已全面上线筑易签电子合同签章,所有投标单位需开通云筑网电子签章(筑易签)服务。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部、分公司商务法务管理部、分公司总工程师、分公司生产经理、分公司总经济师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结算完成期,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中标单价确定后不再进行调价。
五、付款方式
5.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5.2、甲方本月向乙方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产值的 80% 进度款;
5.3、工程完工后,支付完成工程量产值的 80% 进度款;
5.4、三个月结算办理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但开具100%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留 3 %作为质量保修金。
5.5、剩余3%质量保修款在保修期满两年后(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保修情况扣除因乙方保修不力造成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各种罚款和由甲方垫付的保修费用后,剩余款一个月内无息支付。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5.6、本次招标付款方式为:现金、银票、商票、供应链、信用证及保理等。
5.7、分包商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5.8、逾期付款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约定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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