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工作形式:地平式(推车式)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5部杂物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景弘集团投标人黑名单的书面声明;
3.1.10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1.11投标人须负责电梯的安装、售后维保,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7日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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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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