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下属三座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下属三座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下属三座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下属三座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2.4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聚丙烯酰胺药剂,投标单价最高限价23800元/吨,拟采购量约190吨,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452.2万元,具体参见下表。投标人分别报出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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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年用量 (吨) |
投标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 |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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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污水处理厂 |
70 |
23800 |
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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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污水处理厂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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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 |
60 |
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服务规范要求;以及招标人设定的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本身营业执照外,还需同时出具代理药剂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厂家委托代理证明、厂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的承诺(生产厂家材料的复印件应盖有生产厂家公章)。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3.4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该银行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立银行)。
3.5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本次采购药剂检测指标的权威检测机构的定期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02月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3年12月-2024年02月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9时至2024年4月1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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