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ZC-320902-YCSJ-G2024-0006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需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托管运维服务项目(全包,包含人工、药剂、检测及设备维修保养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保留对采购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托管运维范围可能调整,采购人有权调整托管运维范围或终止该合同。
7、运维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时间:2024年4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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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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