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邹平市2024年度重点河道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长效机制,确保水利工程完整性和功能的发挥,提升河湖生态面貌,拟对我市重点河道进行全河段管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小清河、孝妇河、胜利河、杏花河、芽庄湖等重点河道进行全河段巡查。
②对孝妇河、杏花河上的11座中型拦河闸坝中已交付的进行保养维护,包含汛期汛后两次除污打油、每月一次闸前闸后及闸室内保洁、不少于两次水闸上管理范围内打草、闸前闸后水面漂浮物打捞等。
③对小清河、孝妇河、杏花河及芽庄湖的重点河段进行一次打草;
④对小清河、孝妇河、杏花河违规种植农作物进行两次全面清理;
⑤对县级河道部分重点河段进行高标准管护;
⑥对胜利闸、利群闸钢丝绳涨紧度一致性进行调整;
⑦配合河长办做好河湖“四乱”问题暗访工作,根据河长办要求年内进行一次全覆盖暗访及一次抽查暗访。
合同履行期限:签到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等有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报项目负责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请于2024年04月03日17:00前(请登录)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2日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