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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崇安街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武夷山市崇安街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夷山市崇安街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邀FJJR[2024]CG006号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崇安街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武夷山市崇安街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1批

216000

216000

0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专项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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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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