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太分公司潘河区块排采水拉运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晋太分公司潘河区块排采水拉运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晋太分公司潘河区块排采水拉运项目 项目概况 潘河区块位于沁水盆地南部太行山西麓,沁水向斜东南斜坡地带,属于中等山区地形地貌,山峦起伏,沟壑纵横,高差悬殊。地势东北高而西南低,海拔高度610-800m,一般在700m左右。潘河区块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端氏镇附近,已投产煤层气井460口井,生产煤层气井386口,每日产水量在560m3左右。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标段信息 1. 晋太分公司潘河区块排采水拉运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63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具有8辆及以上罐车,且满足以下条件。车辆为自有罐车、单台车核定载质量≥12000kg、具有有效的行驶证(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注册日期不早于2018年1月1日。须提供车辆明细、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7年4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将潘河区块各煤层气井场产出的排采水拉运至甲方指定地方。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 具有8辆及以上罐车,且满足以下条件:车辆为自有罐车、单台车核定载质量≥12000kg、具有有效的行驶证(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年检合格证、车辆注册日期不早于2018年1月1日。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水拉运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结算金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结算金额、合同主要内容及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提供工作履历表及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6.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7.QHSE资格审查:按评标办法前附表1进行评审,70分及以上为QHSE资格审查合格。 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晋太分公司潘河区块排采水拉运项目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