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XH-FZ2024-QY031
项目名称:南城县里塔镇渔良釆砂厂河岸挡土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8994.36元
最高限价:484024.53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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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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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里塔镇渔良釆砂厂河岸挡土墙工程 |
1 |
项 |
498994.36元 |
详见文件第二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需在1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或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或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2)必 须 提 供 响 应 供 应 商 信 用 证 明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的企业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1.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需单独提供一份资格审查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文件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从2024年3月27日至 2024年4月3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并领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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