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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小河等3座站罩棚安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信丰小河、龙南横岗、定南杨梅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6.56万元(含税价)。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

2.5计划工期:单站6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财务状况: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6)在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在近两年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7)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合同金额≥50万元的钢结构安装工程项目业绩,2021年以来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3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8)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9)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10)投标人承诺:

①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向招标人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招标人管理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我公司在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接受《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的考核。特此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5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5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5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项目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工期安排施工进度。如因中标单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招标人同意延期后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承担由工期延长造成的监理等费用增加;如不能在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经招标人同意延期后的竣工日期)竣工且实际竣工日期超过3个月的,招标人有权更换项目承包单位。

(2)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期限,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价完成工程结算。

(3)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中标单位应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更换项目承包单位。

3.5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3月27日 10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 17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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