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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食堂调味品、干货类等原材料年度供应服务项目(第四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食堂调味品、干货类等原材料年度供应服务项目(第四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8万元/年

5、最高限价:135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调味品类、奶制品类、干货类、酱菜类、冻货类等相关食品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本项目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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