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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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冷冻切片机

1(台)

376000

376000

376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承接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响应人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响应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承诺成交后该产品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函。 ②响应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人提交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响应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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