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质量隐患排查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质量隐患排查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针对金属类型出海物资的质量进行隐患排查,由于项目涉及专业人员、仪器设备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故提出本次质量隐患排查技术支持服务需求。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安全环保公司质量隐患排查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53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有效,合同执行期间采用“1+1+1”方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投标方需派驻1名项目经理以及至少1名现场检测技术人员驻甲方指定驻场地点,投标方需根据产品要求开展的检测类型包括以下方面: (1)全定量光谱检测与分析; (2)半定量光谱检测与分析; (3)硬度检测与分析; (4)超声波测厚等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资质认证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光谱检测服务业绩,业绩合同中可包含多项服务但必须带有光谱检测服务,单个光谱检测服务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提供证明文件。(2)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4、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1名项目经理以及3名技术人员,工作简历中至少包括人员履历、人员证书;3.4.1项目经理1名,且具有自取证起5年以上从事金属材料理化分析项目经理履历,投标时需提供以下人员证书:1)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及等级为: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三级或材料成分检验工三级;2)本人有效期内的超声检测(UT)二级(中级)及以上证书;3.4.2技术人员3名,且具有自取证起3年以上金属材料理化分析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简历,投标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超声检测(UT)二级(中级)及以上证书。3.5、设备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以下材料,按照不少于下表中数量配备检测设备和器材:全定量光谱仪1台、半定量光谱仪2台、超声测厚仪2台、里氏硬度计2台 检测设备和器材均需自有,投标时需提供可以证明检测设备和器材为自有的相关证明:包括购置发票、购置合同等证明材料; 检测设备、器材均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满足检测要求。需提供检测设备、器材的检定证明文件或校准证书等能证明检测设备、器材能正常使用的相关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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